桃園市低碳活動指引
桃園市為達成 2050 淨零目標,除實踐既有淨零路徑策略外,另應從本府各級機關、學校辦理之活動,落實節能、減廢之理念。為使各式活動辦理過程(如:藝文活動、研習演講、體育賽事、宗教活動、校慶園遊會等活動),皆能落實低碳作為,以期達到淨零目標,特訂定本指引供活動主辦單位規劃依循,以期減少本市在辦理相關活動時對氣候之衝擊。
適用活動
本指引適用於本府各級機關、學校為活動主辦單位,且活動人數單次達 1,000 人次或單週累計達 10,000 人次以上者;如受本府補助經費辦理之活動,補助單位得要求受補助單位參考使用本指引。
辦理流程
一、適用之活動,應依據「桃園市低碳活動指標」(附件一)規劃活動內容。
二、適用活動之審查採線上申辦,於本市碳中和平台內之「低碳活動指引專區」(下稱指引專區)進行登錄,指引專區網址另行公告之。
三、應於活動辦理 30 日前,於指引專區進行活動登錄,並經系統查通過後,始得辦理。
四、主辦單位應依規劃之減碳指標辦理活動,並應彙整相關數據與成果,於活動辦理完成 30 日內,上傳至指引專區。
規範原則
「桃園市低碳活動指標」共分為「能源使用」、「綠色運輸」與「廢棄物減量」三大面向,內含 23 項減碳指標與 1 項創意作為,主辦單位於登錄審查時,應至少符合 12 項減碳指標,並經審查通過後,始得辦理。
其他
本指引視後續執行狀況與意見反饋,滾動式檢討辦理方式與項目,並逐步擴大適用範圍與對象。
審核流程
低碳領域
- 能源使用
照明:活動辦理過程,照明光源應適當開啟, 不過度浪費, 並優先使用 LED 或高效率光源。 空調 :
- 1.辦理場所如為室內活動,開設空調時,應控溫 26 左右,並維護室內空氣品質良好。
- 2.室外活動,於通風良好處或於舞台等相關區域架設水霧線,提升活動舒適度。
- 綠色運輸
接駁資訊揭露:應於文宣宣導或鼓勵民眾共乘、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。並提供參加民眾完整明確交通資訊(如大眾交通工具搭乘方式、自行車租借站、接駁車、步行路線等)。 接駁提供:如活動地點大眾交通工具不便時,應規劃接駁專車供參與民眾使用,減少私人運具運用。
- 廢棄物減量
餐具 :
- 1.宣導及鼓勵民眾自備環保餐具。
- 2.不提供一次性餐具使用。如有需求,主辦單位應提供循環餐具之租借使用。
- 3.不得使用塑膠瓶裝水及塑膠杯水。
餐點 :
- 1.活動辦理過程,優先使用在地餐點(食材)。
- 2.餐點之準備應視參與人數妥善準備,避免造成食物浪費。
飲水 :
- 1.主辦單位活動如有提供飲水需要,得以桶裝形式盛裝飲水供民眾飲用。
報名 :
- 1.相關活動報名,應規劃採線上報名,並以電子資料發送相關活動資訊,避免郵寄及紙本使用。
文宣 :
- 1.相關活動資料盡量不印紙本,改採電子資料。(或現場提供 QR-code 供與會者下載)。
場佈 :
- 1.活動或場佈應採可重複使用之物品,不得使用無法回收再利用之物品,並於活動結束時回收。
- 2.如提供塑膠製識別證套,應於活動後回收重複使用。
紀念品發放 :
- 1.應減少不必要之宣導品或紀念品,並避免過度包裝。如提供紀念品或贈品,儘可能選用再生材料製作產品,並於現場發放完成,不另行寄送。
資源回收 :
- 1.應設置適當之廢棄物收集與資源回收設施,加強宣導資源回收,減少產生廢棄物,並宣導民眾垃圾不落地,維護場地清潔。
住宿 :
- 1.相關活動如有住宿需求,安排住宿地點以鄰近活動地點為宜。
- 2.相關活動如有住宿需求,住宿場所不提供一次性盥洗用具,主辦單位應通知住宿者自備。
其他 :
- 1.辦理活動儘量採用播放錄影、錄音或各式燈光效果取代施放爆竹及煙火,以減少廢棄物產生、避免空氣污染及降低噪音或振動。
- 2.雨天活動,不提供輕便雨衣。(如民眾使用應宣導進行輕便雨衣回收)。
宗教活動 :
- 1.辦理宗教活動時,減少焚香。
- 2.辦理宗教活動時,減少焚燒金紙。
- 3.若需焚燒金紙,以紙錢集中燒取代露天燃燒。
- 創意作為
創意作為 :
- 1.如主辦單位提出相關減碳作為不屬上述各項者,可於此項備註填報。